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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可无不可
原文
逸民①:伯夷、叔齐、虞仲、夷逸、朱张、柳下惠、少连。子曰:“不降②其志,不辱其身,伯夷叔齐与!”谓“柳下惠、少连,降志辱其身矣,言中③伦④,行中虑,其斯而已矣。”谓“虞仲、夷逸,隐居放言,身中清,废中权。我则异于是,无可无不可。”
主旨
孔子评论七位贤者的处世之道,并说明自己不一样的主张。
注释
①“逸民”指遗世独立的人。②“降”即屈服。③“中”是合乎的意思。④“伦”即理。
今译
古往今来被遗落的贤人有:伯夷、叔齐、虞仲、夷逸、朱张、柳下惠、少连。孔子说:“不屈降自己的心志,不侮辱自己的身体,是伯夷、叔齐吧!”又说:“柳下惠、少连屈降自己的心志,侮辱自己的身体;不过言语合乎法度,行事经过思虑,也只有如此罢了。”又说:“虞仲、夷逸逃世隐居放言高论,立身行事廉洁自守,废弃不用也是权宜之计。我和他们不一样,没有什么可以,也没有什么不可以。”
引述
伯夷、叔齐、虞仲、夷逸、朱张、柳下惠、少连这些人,都是没有什么成就的人士。孔子敬重他们,是因为他们的人格风范,与众不同。伯夷、叔齐不屈降自己的心志,也不侮辱自己的身体。他们为了坚守节义,宁可饿死在首阳山上。求仁得仁,没有什么可以怨恨的。
柳下惠、少连屈降自己的心志,也侮辱自己的身体。但是语言得体,行事合理,仍然值得称颂!
至于虞仲、夷逸,避世隐居却能放言高论,立身行事也能廉洁自守。就算不出来做事,也不过是权宜应变的选择。
这些人遗世独立,没有做出什么实际的功业。对后世子孙,仍然有指引的作用。
孔子表示他的原则,和这些人有很大的不同。他所秉持的原则,是无可无不可。可以出仕便出仕,不能出仕就暂时归隐,随时以合理为标准,来应变制宜。
(一)无可无不可,并不是见风转舵,脚踏两只船。随时见利忘义,投机取巧,绝对不是孔子所愿意见到的行为。
(二)无可无不可,是应该可的时候,一定要可。不应该可的时候,一定要不可。是随机应变,而且务必合理。即《里仁篇》所说的“义之与比”。
(三)无可无不可,不是圆滑,更不是乡愿,应该是圆通,是高度的智慧和艺术。一般人看不懂,常常把它看成圆滑,以致自误又害人。
建议
多多体会“无可无不可”的道理,明白事物本身,原本就没有固定的可与固定的不可,必须在合理的标准之下,来决定可或不可,并且在实际生活中,多加运用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